各参赛单位:
经研究决定,本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现定于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 日在江干区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单位
贝贝组、晶晶组、欢欢组。
二、比赛项目
男子自由泳50m、100 m 、400m;女子自由泳50m、100m、200 m、
男女混合4 x 50m自由泳接力,计7个项目。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比赛总则办理。
(二)每单位报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男女运动员各3名,男子设45周岁以下组和45周岁以上组,女子设40周岁以下组和40周岁以上组,每个比赛项目最多可报运动员2名。
四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游泳规则》及大会所特定的要求。
2、不会从起跳台入水者,可先下水但必须平扶池壁,随枪声后启动。
3、大会检录组将检录三次,未到者均作弃权。
五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各单项均取前六名,不足六名减一录取,凡获得名次者其
名次分记入总团体总分, 按7、5、4、3、2、1名次分计入团体总分。
六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方法:各参赛队将报名单报于6月9日前报江干区体育局,联系人:周乐健、凌建英;联系电话:86974937;传真:86975154邮箱:区文广新局、体育局邮箱或外网hzjgty@163.com,逾期未报,作弃权处理。
(二)领队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经 费
各参赛队的竞赛补贴,饮料、交通费自理,其余由大会解决。
八、报名截止日
二00八年六月九日
九、其 它
未尽事宜待领队会议商定。
江干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组委会
二00八年六月二日